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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和原则

总的要求: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总的原则:

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①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制、公示制、政审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②加强培养力度,突出发展重点,严格程序和标准。坚持以在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和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为工作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③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校党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全校发展党员工作。校党委学工部负责发展本科生党员工作。校党委研工部负责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各党总支、分党委具体负责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定期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分析发展党员工作现状,拟定发展党员计划,并于每年三月将上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分析报告和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至校党委组织部;

④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党委审批意见填写格式

①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填写:

批准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②批准按期转正的意见填写:

批准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年X月X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