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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提出入党申请:

①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

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在一个月内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①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③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一般按当年发展党员数的3倍确定。

3.指派培养联系人:

①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②联系人的主要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4.培养教育:

①党支部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

②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学院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

③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5.入党积极分子的转接:

①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所在党支部;

②党支部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所去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③对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